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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常遇到的问题

发表时间:2023-05-29 20:35

A.劳务派遣工的个人社保由谁来交?

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工缴纳各类社保是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实践用工单位商议确定的。

但无论怎样约定好,劳务派遣公司或用工单位都必须要为劳务派遣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金,不可以彼此推诿,入侵劳务派遣工的利益。

B.劳务派遣工加加班加点有加班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理应执行以下义务:

(二)告诉被派遣劳动者的作业标准和劳务报酬;

(三)付款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提供与工作职位有关的薪资福利。

劳务派遣工和别的员工同样,有得到劳务报酬的权力,包括加班加点薪资。

针对加班工资的付款,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公司与实践用工单位有详尽约定好,依照约好支付加班工资。要是没有详尽约定好,应该由实践活动用工单位来付加班加点薪资。

C.劳务派遣工如何参加工会?能不能享有工会的待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分配劳务派遣工参加工会的规则》(总工程师发〔2009〕21号),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都必须要创建工会分配,员工有参加工会的权力,并不会受到人管束。

虽是劳务派遣工,但不管是在劳务派遣公司,还是用工单位,都是有依规参加和规划工会的权力。

除此之外,劳务派遣公司并没有创建工会布置的,劳务派遣工立即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因而,可向劳务派遣公司或用工单位的工会或者其上级领导工会体现自身的需求,就能立即参加工会,可以享受工会VIP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