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详情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必须什么样的条件

发表时间:2023-05-21 19:46

       一、将来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先获得行政许可事项。

  依据新规,人事厅确立,在今年的7月1日前经营劳动派遣业务的部门,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依规按照规定获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事项,之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即可经营一个新的劳动派遣业务。并没有外派许可证不可经营。

  二、申请办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包含。

  1、注册资金不能低于rmb200万余元。

  2、有和进行业务相匹配的固定经营场地和设备。

  3、有适用法律法规、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方案;

  4、法律法规、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私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处5万以下罚款。

  单位或者个人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未经同意许可,私自经营劳动派遣业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走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左右5倍以内的罚款,并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劳务派遣企业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劳动派遣所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个人5000元以下1万元以下规范惩处罚款,并吊销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