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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接收和管理的相关问题的详细说明

发表时间:2018-09-06 23:31

   用工单位的优势:


   ①人事管理便捷专业。用工单位不需要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管理,使用这些人员时,可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用工需求,由劳务派遣机构负责派遣员工,具体的日常劳动事务管理工作包括解除劳动关系等事务,全部由派遣公司负责完成,平时只要对派遣员工做出相关的管理规定,按分配的工作任务进行管理、考核。合同期满,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终止,是否续签合同,主动权在用工单位。用工单位可以在增加业务时增加人员,在业务减少时减少人员,用工十分机动灵活。


   ②减少用工单位劳动纠纷。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下,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签订派遣服务协议,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只是一种有偿使用关系。这样用工单位就可避免与派遣员工在劳动关系上出现的纠纷。


   ③有利于用工单位解决“进人容易,出人难”的问题。用工单位用人多体现为时效性和阶段性,用工单位使用职工最担心是“人一旦进到企业来,就得管—辈子”的用工模式。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解除了用工单位的后顾之忧,派遣员工无论到哪里工作,劳动关系始终在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有哪些作用?


  (1)招聘和录用。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应聘人员的学历、经历、奖惩等各类背景信息,辅助企业做好员工的招聘录用。


  (2)选拔和使用。帮助用人单位了解员工在教育培训、工作经历、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等方面的信息。


  (3)政审和考察。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存档人员录用(聘用)考察、因公出国(境)政审,为部队提供存档人参军政审,为党组织提供入党政审等。


  (4)协助办理社保和退休。办理社会保险过程时,通常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来核实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


  (5)出具相关证明。发挥人事档案材料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依据记载为存档人员出具相关证明。


   二、个人将档案存放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需要什么手续?


   本地户籍人员,又无档案接收单位的,由个人携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存档手续。


   请注意,个人档案封条必须完整无缺,私自拆封或破损的档案不予受理哦。


   三、目前,档案管理是否需要收取费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办理各项人事档案业务还需持计划生育证明吗?


  (1)计划生育证明不再作为办理人事档案业务的必备材料;


  (2)凭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付委托函)即可办理各项人事档案业务。


   四、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是否还需办理吗?


  (1)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要求,档案转递时,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备材料。


  (2)2015年6月起,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的人事档案无需再审核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


  (3)档案转出市外的,可同时附《档案转递说明》。


   ④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通过劳动派遣的形式,既解决机关事业用工单位用人受编制和指标限制的难题,又可避免招聘、遣散员工等烦杂问题带来的困扰,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