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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派遣用工是什么?

发表时间:2023-03-14 17:58

        应用劳务公司派遣工并非所有的岗位都可以所使用的,用工企业使用派遣职工需要满足工作派遣岗位规定:

  《劳务公司派遣暂行条例》第三条明文规定:用工单位必须要在暂时性、服务性或是可选择性工作岗位中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辅助岗位:就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非主营岗位;

  暂时性岗位:指存续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可选择性岗位:就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培训、假期等原因无法相关工作的一定时间段内,需要由别的劳动者取代相关工作的岗位。

  用工公司必须要在三性岗位中使用派遣工作人员,其它的岗位依照法律法规基本要求被禁止的。假如想要在别的岗位上用工还可以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解决。

  也有要求针对用工企业使用派遣工的总数方面也有明确规定的,用工单位理应严格把控劳务公司派遣用工总数,所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总数不能超过其用工总数的10%。

  在劳务公司派遣用工的过程当中,所发生的法律事实中有以下几个行为主体:

  用工单位:即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接纳以派遣方式用工的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即劳动者

  用工单位与工作派遣企业签署《劳务公司派遣合同书》,创建派遣劳动合同关系。

  劳务公司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签署劳动合同。

  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签署《劳务协议》,创建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