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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公司派遣单位的权利义务

发表时间:2022-08-04 16:27

劳务公司派遣单位理应执行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公司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理应注明相关法律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注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及其派遣期限、岗位情况等。

权利与义务主要表现在下列三个方面:

1、劳务公司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书面形式劳动合同。这一规定其实就是再度确定了劳务公司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中间所形成的劳务关系,劳动合同除开需有一般劳动合同必不可少的条文外,还需要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及其派遣期限、岗位情况等。

2、劳务公司派遣单位理应执行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责任。这一规定,确定了劳务公司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形的宣布劳务关系。劳务公司派遣单位要承担用工单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那些权利与义务在此方法已经有明确的规定。比如,派遣单位担负依规招收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及其消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与社保并依法交费等责任;用工单位应依规同意劳动者参与或组织公会等责任,对其派遣单位承担的消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与社保并依法交费等责任承担责任。

3、劳务公司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需要签订二年之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能是固定不动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不动期限的劳动合同,都是双方约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