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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无工期内记入工作年限算假期吗?

发表时间:2022-07-26 17:56

劳社部公布的《工资暂行规定》要求:“非因劳动者缘故导致企业停产、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时间里的,用人公司应按劳动合同书要求的规范支付劳动者薪水。超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时间的,若劳动者带来了正常的工作,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务报酬不可小于本地的最低工资规定;若劳动者并没有给予正常的工作,应按国家有关要求申请办理”。

《劳动合同法》也就被劳务派遣劳动者这一新起工作主要的“停产”、“停工”难题,进一步作了确立:“劳务派遣企业应该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三年左右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按月支付劳务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有工作期间,劳务派遣企业理应按照所在城市市人民政府要求的最低工资规定,向其按月支付酬劳”。“无工作期间”,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企业的劳务关系,并没有消除,期间应记入被派遣劳动者的连续工龄。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要求,“无工作期间”,并不是假期,并不是病、病假,不可危害带薪年休假。